原标题:5月10日云南无新增确诊病例 疫情防控期间 膏火、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5月10日0时至24时,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到5月10日24时,累计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例,悉数治好出院。
在省委、省政府的一致布置下,经过全省卫生健康体系不懈努力,3月14日,第一阶段最终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好出院,完结省内疫情的初次“清零”。第一阶段全省共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74例,逝世2例,治好出院172例,治好出院率98.85%。
3月15日,云南确诊首例境外输入病例。到5月7日24时,累计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例,输入型无症状感染者4例。在云南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一致领导下,严厉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采纳“会集患者、会集专家、会集资源、会集救治”的办法。经过活跃救治,5月9日,境外输入的第11例确诊病例在省流行症医院治好出院。至此,云南省境外输入的11例确诊病例悉数治好出院,4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悉数免除医学观察。完结境外输入病例“清零”。
云南省清晰:疫情防控期间,膏火、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收费管理作业,5月9日,《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收费管理作业的告诉》印发,就各级各类校园和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收费管理作业要求告诉如下:
一、全省各类校园膏火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类幼儿园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早收取膏火,各校园收取的春季学期膏火应当归纳考虑疫情影响要素,结合教学计划完结状况确认。幼儿园开园复课后方可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复课当月保教费、伙食费依照实践在园天数核算收取,不得收取未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和伙食费。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早收取住宿费。住宿费依照每学年10个月(每学期5个月)核算,在校住宿时刻15天及以上、缺乏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核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核算。已按学年(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各校应根据学生实践住宿时刻进行清算,剩余部分要在学期结束时及时交还学生。
三、各地各校要仔细贯彻执行《云南省教育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司财政部科教和文明司关于做好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赞助作业等2个文件的告诉》,全面执行好各项学生赞助方针,加大对患病和遭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赞助力度。
四、校园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私行增设收费项目、扩展收费规模、进步收费规范,不得违规乱收费。
五、各地各校应做好收费方针宣扬解说,加强正面引导,建立专门咨询电话,指定专人担任收费咨询和处理退费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心。
来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昆明日报 云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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