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山东发布常态化疫情防控大众科学佩带口罩指引:六种景象应佩带口罩
5月9日,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作业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大众科学佩带口罩指引》,有发热、干咳、会集(居家)阻隔、就医人员及探望和照护患者等六种景象应佩带口罩。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人员密布场所等发起佩带口罩。
关于印发《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大众科学佩带口罩指引》的告诉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业的辅导定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践,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编制了《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大众科学佩带口罩指引》,现予印发,请参照履行。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作业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大众科学佩带口罩指引
一、应佩带口罩的景象
1.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与上述人员触摸时;
2.会集(居家)阻隔、出院恢复的新冠感染人员或与上述人员触摸时;
3.就医人员及探望和照护患者时;
4.在疫情防控期间,入境人员从入境开端到阻隔完毕;
5.在人员密布的关闭场所、与别人小于1米间隔触摸时;
6.医疗机构作业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作业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差人等人员。
二、发起佩带口罩的景象
(一)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
7.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公交车站、地铁站等人员密布、活动频频的公共交通场站;
8.乘坐飞机、火车、公交车、轮船、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人员密布场所
9.商场、超市、宾馆、饭馆等人员密布、活动频频的场所;
10.前往养老院、福利院、精力卫生机构、监狱、看守所等人员密布场所的外来人员。
(三)其他景象
11.依照职业要求有必要佩带口罩的职业、岗位和景象;其他无法扫除危险的景象。
大众应随身备用一次性运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本指引将依据疫情防控局势改变,当令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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