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民法典拟清晰:校园、企业应采用合理办法防备性骚扰
校园、企业应采用合理办法防备性骚扰拟写入民法典。12月23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现场
不久前,上海财经大学一名女硕士告发该校一名副教授对其施行性骚扰引发重视,防备校园性骚扰的论题也被言论热议。
民法典草案对防备性骚扰作出专门规则,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第七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则,用人单位应当采用合理办法,避免和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施行性骚扰。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单位和社会公众主张清晰“用人单位”包括哪些主体,使这一规则在避免职场和校园性骚扰更有清晰的目的性。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讨,主张采用这一定见,将“用人单位”修改为“机关、企业、校园等单位”。
采写/拍摄: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
修改:任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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